投资者保护
所在位置:首页 - 投资者保护以案说法:警惕非法集资骗局(原始股诈骗案)
2003年,朱某某将一家无偿获得的空壳公司,通过虚假增资扩股、虚假验资等一系列手段,变成了“从事各类天然植物、高效保健品的研究和生产”的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随后,其及同伙通过设立网站、分发资料等方式,宣传利顿公司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并且还通过多家投资咨询机构帮助其大肆转让。为了骗取投资者上当,利顿公司还制作了看上去非常精美及正规的网站,且具有中英文两个版本,几乎可与跨国企业的网站媲美。网页中展示了大量公司大型生产、种植基地的图片,甚至还有国家领导人参观企业的照片。公司生产规模、利润等相关数据也显示出其“良好”的经营。另外,网站上行业政策、动态资讯等内容也在动态更新。
网络上关于利顿公司的好评报道四处涌现,甚至在主流财经网络媒体上也能看到有关利顿公司准备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调研报道。比如,某媒体就有“公司项目技术在国际上处领先水平,产品全部销往国外”“公司已与60多家国外企业、著名药业生产公司和科研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正着手进行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等报道。2005年4月中旬,该公司在媒体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是利顿公司已经由国内深圳一家券商辅导进入了辅导期,为期一年时间。
好多投资者被其华丽的外表所蒙蔽,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有800余名国内外投资者以每股1.6元至6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2000余万股股权。朱某某从这些股权销售款中获得3000多万元。
2007年初,朱某某及利顿公司“空手套白狼”进行变相公开发行的事实败露,利顿公司案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定案,主犯朱某某被判无期徒刑,另一案犯干某某也被判处11年的有期徒刑。
在此,敬告投资者,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不要对任何非法证券活动抱有幻想,应当提高防骗识骗能力,自觉知法、懂法、守法,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防患于未然。
(集团证券部供稿)